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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及充电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今日热文

来源: 平原市场监管 时间: 2026-07-29 14:20:04

近日,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及充电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文件中指出,明确强制检定范围。平原县范围内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交流、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范畴,必须依法实施强制检定。仅供家庭、单位内部使用、不对外经营的充电桩,不在强制检定范畴。

规范检定管理流程。各运营单位须对充电桩登记造册,主动落实检定主体责任。新装充电桩投入运营前完成首次强制检定;在用充电桩检定周期为3年,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主动申请周期检定。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有效期的充电桩一律停止对外运营。


【资料图】

杜绝计量违法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篡改充电桩计量装置,严禁计量作弊、虚标电量、缺斤少两,确保充电电量计量真实准确。

原文如下:

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及充电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为规范我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秩序,保障新能源车主合法权益,营造计量公正、价格透明、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充电桩计量管理、收费价格有关事项郑重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要求

(一)明确强制检定范围。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交流、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范畴,必须依法实施强制检定。仅供家庭、单位内部使用、不对外经营的充电桩,不在强制检定范畴。

(二)规范检定管理流程。各运营单位须对充电桩登记造册,主动落实检定主体责任。新装充电桩投入运营前完成首次强制检定;在用充电桩检定周期为3年,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主动申请周期检定。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有效期的充电桩一律停止对外运营。

(三)杜绝计量违法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篡改充电桩计量装置,严禁计量作弊、虚标电量、缺斤少两,确保充电电量计量真实准确。

二、严格规范充电价格经营行为

(一)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通过场站公示栏、充电小程序、手机APP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清晰公示峰/平/谷充电电价、充电服务费、占位费、停车费等全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充电前完整知晓计费规则。

(二)严格执行价费分离政策。充电费用由电费、充电服务费两部分组成,必须分项标示、分别计价,禁止只标注打包总价、模糊收费构成。

(三)严守价格行为底线。严禁实施虚假标价、临时加价、虚构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收取标价之外任何未标明费用;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恶意竞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三、压实经营主体责任

各充电桩运营单位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照上述要求逐项排查整改。主动签订、公示《诚信计量、明码标价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置计量、收费相关消费纠纷。

自本告诫函发布之日起,请各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存在计量违法、价格违法等行为的经营主体,依法从严查处。

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标签: 充电桩检定 充电设备 充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