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688267):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原标题: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6-032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颐静女士逝世而引发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进先生及刘颐静女士女儿李查德女士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继承方式获得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李进先生、刘颐静女士变更为李进先生,李查德女士与李进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李进先生一致行动人,李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查德女士、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7.9079%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李进先生、李查德女士(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颐静女士于2026年6月逝世。刘颐静女士生前直接持有公司6,769,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2.9671%。同时,刘颐静女士持有中触媒集团22.4392%的股份,中触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4,781,9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62%,即刘颐静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1,305,6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390%。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公证处于2026年10月14日出具的《公证书》((2026)辽大大证民字第10906号、(2026)辽大大证民字第10907号),被继承人刘颐静女士生前直接持有公司6,769,100股股份,及中触媒集团22.4392%的股份(对应间接持有公司14,536,546股股份)等股权,上述股权均为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李进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份额系被继承人刘颐静女士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女儿李查德女士表示继承上述遗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上述遗产继承权。因此,上述股权中的一半份额由李查德女士继承。上述股权中剩余一半份额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进先生所有,实际控制人李进先生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取得该另一半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分割/继承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股份中触媒集团股权 李进3,384,55011.2196%(对应公司7,268,273股)4.6695李查德3,384,55011.2196%(对应公司7,268,273股)4.6695注:1.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28,136,294股计算;2.本公告中列示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李查德女士、李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通过中触媒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直接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李进14,930,5006.544618,315,0508.0281李查德003,384,5501.4836姓名(通过中触媒集团)间接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通过中触媒集团)间接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李进23,370,72810.2442%30,639,00113.4301李查德007,268,2733.1859注:1.权益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28,136,294股计算;2.本公告中列示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一致行动安排
2026年10月14日,李进先生、李查德女士决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并就双方在公司中的一致行动事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进、刘颐静,中触媒集团为李进、刘颐静的一致行动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李进、刘颐静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触媒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7.9079%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查德女士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李进 刘颐静
36.08% 22.44%
2.97%
6.54%
中触媒集团
28.40%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上图持股比例以截至2026年8月20日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司总股本228,136,294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查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84,550股,通过中触媒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68,273股,合计持有公司10,652,8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9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15,050股,通过中触媒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39,001股,合计持有公司48,954,0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8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进,中触媒集团、李查德为李进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李进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触媒集团、李查德合计持有公司37.9079%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李进 李查德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47.30% 11.22%
8.03%
1.48%
中触媒集团
28.40%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上图持股比例以截至2026年8月20日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司总股本228,136,294股计算。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进先生、刘颐静女士变更为李进先生。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系因继承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实现。李进先生、李查德女士将办理关于本次变动股份的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上网文件
(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李进先生、李查德女士因遗产继承导致其在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